当前位置:首页>>检务中心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和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时间:2014-01-13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一、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和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

  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 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

  抗诉。

  (二)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

  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

  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 反贪污贿赂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 法纪检察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

  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 审查逮捕部门

  承办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

  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

  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 审查起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

  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 监所检察部门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

  在押人员逃脱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

  诉等工作。

  7、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

  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 检察技术部门

  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

  理案件中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9、 纪检监察部门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检察要闻
权利义务公开
办事指南
案件流程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互动平台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微信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山西省盂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盂县金龙西街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