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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人民检察院主要数据发布
时间:2021-05-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至3月,盂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 认真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续落实“五抓”“三个显著提升”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我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全县“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我院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2件16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下降36%。不批准逮捕4人,同比下降20%。提起公诉34件44人,同比分别上升31%和43%。不起诉6人,同比下降25%。起诉人数排在前三位的罪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和诈骗罪,分别占起诉总数的20.5%、18.18%和11.4%。

(二)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2021年1至3月,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33件4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9.36%。提出量刑建议9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8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其中,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8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为88.89%,法院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8人,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

(三) 刑事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我院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提出刑罚执行书面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监督意见1件。

二、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我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立案10件。提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4件,同比上升17%。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100%。

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清理社区生活垃圾40余吨,督促生态修复2处,苫盖污染土方1处,整治不规范经营场所4家,整治不规范测速1处,督促修复社区照明1处。

三、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3月,我院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同比净增。

(二)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3月, 我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1件1人,同比持平。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3月,我院对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3人,开展帮教5次,社会专业力量介入3人次。对未成年人举办法治讲座2次,法治巡讲1次,参加人数100余人,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100余份。

四、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3月,我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3件。其中,检察长办理8件,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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