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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森林自然资源 我们迈出坚实的一步
时间:2018-04-14  作者:民事行政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护森林自然资源 我们迈出坚实的一步

   

  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按照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保护自然保护区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要求,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深入我县林业局及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走访活动。

  2018年4月12日,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会同县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共同深入盂县林场及褚龙山森林公园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部部长秦建勇首先就检察机关开展森林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目的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要求林业部门和广大林业工作者要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重视对我县森林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县林业局副局长朱永红对林场的建场历史、工作职责及林业保护的现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林场相关负责同志对林场的经营面积、树木种类、人员分工、防火措施等做了具体说明。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王虹就此次专项活动重点监督行为一一做了说明,并询问林场在日常管护工作中有无发现类似违法行为,以及后续处理措施。 

  随后,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干警深入林场及褚龙山森林公园进行实地查看,并发现该林场存在附近村民违规放牧、护林防护措施部分损毁未修复、护林防火标识不完善等问题。秦建勇副检察长要求县林业部门和林场要进一步完善措施,迅速整改,建立健全森林自然资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职,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此次调研活动,为我们下一步深入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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